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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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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马修没有去上学,并不是因为生病的关系,而是我认为,在学校校长找他细问之前,他应该多休息一天。反正学期也快结束了。当然,你们了解大修道院唱诗班这个学校,整个学校分成预备学校以及正班学校两部分,小马是在预备学校就读,十三岁以上的男孩才能读正班学校。升级考试都在学生十三岁生日那年举行,而他的生日是二月,所以他还要一年才会上正班学校。他们的高年级生,有的接着上国内最好的寄宿中学,但多数只在原校直升高中。他们的学校简介特别强调一些传统价值观。父母都要签署一份文件,子弟倘若不守规矩,须接受校方“处罚”。他们认为这才是鼓励尊重及忠诚的正确方法,而多数家长好像也都接受学校的观点。至于逃学,他们认为终将养成学生的狡狯习惯。

我以前念的是大型综合学校,我必须承认,我对寄宿学校的教育方式很陌生。我一直在挣扎,不知继续让马修就读那所学校是否正确,但三年前他九岁时,是我请求校长让他进去就读的。当时,我先生史瓦莱刚刚弃我而去,在那个生命的低潮期,想到日后须孤独无助地独力抚养儿子,实在让我感到无比恐慌。我与男人的关系一直是失败的。长大以后,我瞧不起整天以啤酒度日的父亲;对兄弟们,从以前到现在,我都当他们是敌人;而丈夫呢,他之所以放弃我,并非为了其他女人,而是为了西洋棋——所以我凭什么可以把儿子教养成人?

哦,我于是告诉自己,那所唱诗班学校是男校,既然马修日后要学习在男人群中生活,那么,那所学校可以提供他成长所需的各种支持。这是我让他去念那所学校的理由。而今,他参加了唱诗班,以及其他各种活动,我不认为我会让他转校。所以我一直拼命工作,起初开计程车,现在当公司的司机,都是为了凑足钱缴学费。

假如我真的信服那种学校体制的话,我应该会比较快乐些。圣经和教堂音乐在唱诗班学校的课程中占主要部分,而且拉丁文是必修课,这些我都可以接受,但其他事情何必一定要照古老的传统方式?英文课,他们花很多时间分析子句,书单包括狄更斯的作品;数学教师禁止在课堂使用计算机;游戏课好像还包括学习板球的正确握法,那些实在毫无乐趣可言。你不用是教育学者,也可以看出他们有着太多的填鸭式教育。至于体罚,那更是最教人反感的。反正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

教人惊讶的是,马修从来没有要求转校。他最反对的一件事情是,星期六有时候要在大修道院的婚礼中唱诗,因为那会剥夺他那一周的部分自由时间。这次逃课(以前我们学校习惯叫溜课,我自己常溜课)是第一次,他居然出奇聪明地掩盖得很好。

当我问起这件事时,他轻松应付过去。看也没看我一眼,便说:“我们老师佛茨科先生去当评审,请假,整个年级都被安排上图书馆,所以我们三个人决定去泡泡水,如此而已。”

“但你选了个危险的地方游泳,小马。”

“我们没有游泳,我们只是玩水而已。”

“不管是什么,反正都很危险。为什么是你去走水坝边?为什么另外两个人没有?”

“他们激我去。”

“噢,小马!”

他转过来看着我,手指抚着头发,无限深意地喊了一声:“妈。”

“什么事?”

最近,我不再被喊“妈妈”了,我以为那是小马想显示成熟的想法所致。在医院时,他忘了这点,现在回到家,他又是年轻小伙子一个了。

“很抱歉我惹了这些麻烦,这种事以后不会再发生了。”

我原未期待道歉,只是想了解他的想法而已,所以便说:“做傻事的不只你一个人,所有傻事我都做过。每个人在生命的某个阶段都会做些傻事。”

他惊讶地望着我。

“他也这样说。”

“谁?”

“救我起来的那个人。他讲的几乎和你讲的一模一样。他用的是‘蠢’,‘蠢事’。他说在我们一生中,有时候会做些事后不愿想起的蠢事。大概是这样。”

我于是说,听起来他是个好人。并补充说,但愿我们知道他是谁,才好谢谢人家;且不说别的,他的衣服八成糟蹋了。

“你们讲同样的话,真有意思。”马修说。

“说的也是。”

“我们应该找出他是谁,我希望再见到他。”

“唔,穿一身湿衣服,我想不出他会上哪儿去。”我对他说。“或许他去大修道院旁边的计程车候客处叫车回家。明天我去问以前的朋友看看。”

我把电视音量开大。谈论这事件的紧张感让我们两个人都不舒服。

第二天早上,我去大修道院旁的计程车候客处时,受到温暖的欢迎,但免不了被揶揄:改开宾士车啦,如今身价不同啦等等。等到有机会时,我赶紧问起昨天的意外事件,结果,没人记得曾载送身穿湿衣服的人,但其中几个人刚好有当天的晚报,他们给了我一份《巴斯晚讯》,头版最醒目的是马修的相片,摆在标题“害羞英雄水坝救人”下方。

我读了茉莉·亚伯萧的报导,不得不承认她所写的绝大部分都正确。但其中引述一句话,夸大不实,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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