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小说 >郎咸平说对了吗 > 地方政府不能再以房地产为经济引擎

地方政府不能再以房地产为经济引擎(第1 / 4页)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阅读提示:地方政府以房地产为经济引擎,是没办法的办法,一是GDP政绩的压力,二是财政困境迫不得已。1990年代初的分税制改革导致了地方财政的严重困境,那时候可以说大范围的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都濒临了“破产的边缘”,发不出工资。1990年代中后期,终于靠房地产摆脱了危机,地方政府也开始富裕起来了。时至今日,我认为地方政府不能再这样依赖房地产了,一方面百姓被掏空了,再这样下去经济将面临崩溃的危险,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已经有长足发展,地方政府应该可以逐渐寻找其他的财源,替代房地产卖地收益。

去年房价的新一轮猛涨再次引起关注,而去年年底龙永图先生揭示了一个惊人的秘密:高房价是可以控制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愿不愿意去控制。他直言“政府做得不够”、“政府不是穷得叮当响,是有钱”、“应该2/3房子由政府提供;1/3开发商去做,这部分房价越高越好,让富人去买,税收给政府”、“可以将高档房放在郊区,富人不是有汽车吗?让他们开着奔驰宝马去”。

事实上,这不算什么秘密,甚至于可以说,龙永图先生充当的是喊出皇帝没穿衣服的那个小孩子。

诚然,房地产价格迅猛增长,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的推动。地方政府在市场监管、公共品提供、保障社会公正上严重失职。

1994年分税制改革造成财政“联邦化”现象出现,即绝大部分财政收入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则急剧下降,而其开支却未降低,因此基层政府普遍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这样就导致了地方政府寻求开源渠道增加财政收入,土地公产是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资源,土地资源在很多地方成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另一个原因是,许多地方政府将房产列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支柱性产业。在许多地方,房产已经成为地方政府GDP上升的重要支柱。

表面上看,房地产繁荣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地方财政,然而以土地换取GDP的暂时增长完全是短视的行为。

更严重的是,房产过度繁荣正是抑制内需的重要原因之一。房地产及房地产相关行业需求的拉动,是以更大范围、更多行业的消费需求被压抑为代价的。房价越高,其对内需拉动的破坏性就越大。我国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已从20世纪80年代62%下降到2005年52.1%,居民消费率也从1991年48.8%下降到2005年38.2%,可世界平均消费率却高达78%~79%。高房价将民间财富洗劫一空,严重影响了普通民众的消费信心与消费能力。

房地产泡沫将导致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将可能引发经济危机。纵观世界各国或一些地区所发生的金融危机,绝大多数都是从房地产泡沫开始的,比如中国香港、日本和美国都发生过这种事情。

同时我们可以观察到,中国建筑质量普遍比较低劣,建筑寿命仅为30年而已,而英国平均为132年,这使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房产建设浪费国。

总的说来,房地产泡沫必须要严肃对待,地方政府更不能将房地产行业视作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与引擎。这就要求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评要从单纯的GDP指标增加为包含地方民生与长期经济增长潜力的综合指标,防止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使得中央政府的房产调控政策达到应有的效果,从而改善民生并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事实上,高房价和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我只说两点:

第一,所谓房地产可以拉动近百个关联行业的增长,这是错的,不是房地产会拉动,而是只要盖房子就会拉动,只要稍微有头脑就懂得房地产和盖房子是两个概念。比如允许百姓集资建房,这照样可以拉动那些行业,什么水泥、钢筋、装修通通都需要。高房价的房地产更不是拉动这些行业的原因,房价再高,好处主要被开发商和炒房者拿掉了,至于钢筋水泥、装修工人的收入等上涨非常有限,房价翻4倍,钢筋水泥涨修材料工人工资总体涨50%就不错。用巨大的房价泡沫去拉动这些建筑材料的虚假涨价,有何意义?出来混是要还的,中国根本用不了这么多房子,今天多建了,10年之后就不用建了,今天多用的材料、多聘用了工人,10年之后就少用了。

第二,大量资金涌入楼市投机导致的虚假繁荣说成是拉动经济增长更是大错特错。社会的资金总量是有限的,投入到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多了,也就意味着投入到其他行业的资金少了,新涌入的资金导致房地产繁荣从而带来的所谓经济增长,并非不可替代,它们投到其他行业同样可以带来经济增长。

更多地请参考曹建海的文章《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是个伪命题》:

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是一个伪命题选自《向高房价宣战》(曹建海著)一书,有删节。

由房地产业拉动的国民经济增长,究竟是房地产开发商们创造的,还是由作为其上游的规划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建材、家居设备等部门创造的,稍微有些常识的都可以给出唯一正确的答案。

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如果住房商品化可以覆盖全部城乡土地,如果在坚持严格的城乡统一规划条件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