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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自相残杀蛮夷也(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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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桓人的箭矢并未起到多少效用,张扬对此早有预料。

他世代定居于边疆,对域外异族具有非常贴切的认知。驰骋在马背上很难拉开硬弓,且长弓也不方便携带,故此除却天生神力的勇士,短弓就是大多乌桓人的标配,无论弓术优劣与否都是如此。

更不用说并非每个乌桓弓手都配备有铁箭头了,不少弓箭手的箭矢既不是铁也不是铜,而仅仅是一块被磨尖锐的石块,此等箭矢莫说穿透重甲,纵是全身无有防护,只要不命中要害都损伤不到性命。

两三轮箭矢接连坠落,却根本没能造成多少伤亡。两千余重甲骑兵除开十来个被射中面门眼眶的倒霉蛋,基本上可谓是毫发无伤。

大部分箭矢都没能穿破袖筒恺,就更别说内里的锁子甲了。至于少部分利箭穿透两层甲装也失了劲力,刺破肌肤后便再难寸进。

“兄弟们,杀啊!”

“建功立业,就在今天!”

密密麻麻的铁骑怒吼咆哮着,硬顶着漫天箭矢朝前杀去。能够被选为重骑兵的战马无一不是优良戎马,在这紧急时刻它们蹄踏如风,竭力迅速缩短双方距离。

“这……”

见自己的进攻根本就没能起到多少效用,一众乌桓弓手面如死灰。

在巨大的装备差异下,他们竭尽全力展开的攻势显得非常可笑。无论用何种技法,纵是都快将弓弦拉断了也是无用功。

“乌桓的勇士们,拔刀迎战!”

弓兵头领乃是一名魁梧的壮汉,瞅见己方攻势居然连汉军的甲胄都无法破开,他的内心顿时便冰冷下来。

即便深知连箭矢都无效,叫这些轻装弓手近身与重骑兵厮杀无异于飞蛾扑火,但他却也只能如此下令。

这里不是汉界,这里是域外,这里就是乌桓。乌桓人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又岂能后退半步?他们早已退无可退!

“杀啊!”

听闻将令,望着那愈来愈近的汉军铁骑,对方盔上鲜明的翎羽与脸上狰狞的表情清晰可见,弓手们实在提不起斗志,竟有大半丢下武器转身就跑,而剩下的少数人则

麻木的抽出弯刀,一声不吭的朝汉军迎去。就乌桓人的角度,他们毫无疑问是好样的,是英雄。可从军事角度来看,这却是在送死,连拖延片刻都做不到。

“挡我者死!”

看着咬牙杀来的乌桓兵,冲在最前列的赵云面无表情,双臂一紧接连出枪,亮银枪本就是破甲利器,又何况面对是无有任何防护的血肉之躯?

只见银光闪动血雾漫起,一个个乌桓兵卒甚至都没能看清汉将的动作,便接连倒地含恨而死。仔细看去就能发现无一例外,他们的咽喉部位都有个致命的窟窿。

赵云接触的是一个点,而两千重骑横扫的则是面。

或许甲骑们个人实力远不如赵云,却也是王耀麾下骑军中数一数二的好手。

即便前方乌桓弓手战力微弱,他们也没有掉以轻心,全都抬起了细长的骑枪,眯着眸眼开始加速冲锋。所谓狮子搏兔皆用全力,也莫过于此了。

噗噗——

两军相接,顿时便掀起血雨腥风。

作为王耀的近卫骑兵,两千重骑虽然装备精良,却很少被派出作战,大多数时候都跟随在王耀身旁。

日复一日的操演他们早已厌烦,眼下终于能投入实战也让甲骑们兴奋。

他们挺枪前突,开启了一场一边倒的杀戮。细长的骑兵不知比弯刀长出多少,而一寸长一寸强也绝非空穴来风,往往乌桓弓手还没能抬起手中弯刀,胸膛便已经被汉军甲骑给狠狠扎穿。

骑枪面对甲士,基本可以理解为一次性的武器,为防止不被连带伤到,在枪头扎穿敌军甲胄的那一刻,骑兵就必须立刻撒手。巨大的惯性足以终结敌人的性命,而残破的铠甲却也卡死了骑枪重复使用的可能,死活不松手往往会被影响到坠马,在密集冲阵时,落马结局自然无需多说,纵使没能摔出伤势,也会被后来者的马蹄活活践踏而死。

可在面对连皮甲都没的轻步兵时,骑枪又成了能够反复利用的大杀器。

血肉之躯何其脆弱,根本就没有甲胄那般强大的中止性。骑枪能随意扎穿敌人的胸膛,巨大的动

能也能轻易撕裂人体的躯干。

面对这些连圆盾都未配备的乌桓人,骑士们甚至无需改变任何动作,就这样直直挺着长枪稍作瞄准,继而依靠马速扎穿撕裂敌人,接着再次稍作瞄准即可。

受限于弯刀过短,对汉军铁骑这等粗暴的杀戮方式,乌桓弓手毫无办法。

无论寻常兵卒还是孔武健壮的勇士,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长枪刺来,纵是身手再敏捷能躲过一击也没用,密密麻麻的重甲骑兵列满了整条道路,直接以面碾压过来,躲过左边也逃不过右边,就是将所有的刺击尽数躲避,也只有被战马撞翻活活踏死的结局。

至于够不到人就砍战马,这基本可以说是未经实战的无稽之谈。

且不说汉军重骑全副武装,就连马匹身上在要害处也披挂有甲胄。即便就当没有,好不容易躲过数道骑枪突击的兵士惊魂未定,又如何能精准砍中战马的要害部位?弯刀斩马腿,那更是天方夜谭。

两军相交不过眨眼间,乌桓薄弱的阵列便被突破。这数百敢于逆流而上的弓兵勇士仿佛沧海巨浪下的一只小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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