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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下当年昭君之风采(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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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这位勇士往帐中一叙。”出乎刘备所料的是,卡格里并没有恼怒反悔,反而颇为恭敬地朝着黄忠,拱了拱手。

原本刘备以为,这个卡格里必然是要反悔的。到时候,就需要他们帮他“体面”一下。如此一来,倒省去了一番功夫。

这真是个古怪的鲜卑人。

“诶,站住,你们不准进去。”卡格里拦住刘备等人的脚步,恢复了以往倨傲的态度。

“你……”刘备身旁的随从,纷纷拔出刀来,想让这人见识见识“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刘备不愿节外生枝,挥了挥手,让他们收回佩刀,说道:“行,那就有劳汉升,独自去一趟。”

“那就请刘君在此稍候片刻,某家去去就回。”黄忠点点头,朝着刘备拱了拱手。

待到他跟随卡格里,入了帐篷后,刘猛才不解地问道:“兄长何必对他如此客气?也让弟兄们教训教训这个蛮夷,告诉“他,礼仪”二字该怎么写!”

“就是,让他尝尝某家的拳头。到底是他的脸皮硬,还是我的拳头硬。”傅洪不甘居于刘猛之后,高声道。

刘备摇摇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若是闹起来,终究还是他们理亏。

况且,这卡格里如此的傲慢无礼,显然是有恃无恐。在他们人手锐减的情况下,还是在别人的地盘,最好低调些。

没过多久,黄忠便从帐篷中出来了。

黄忠红着脸,支支吾吾:“刘君,鲜卑贵人有请。”

见黄忠脸色有异,刘备不禁好奇:“汉升,这是何意?”

黄忠靠近刘备,伏在他的耳边,轻声道:“是个鲜卑女贵人,说是……说是与刘君有生意要谈。”

在汉代,妇女地位很高。但与鲜卑人一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了。

现在的鲜卑人,刚刚脱离母系社会不久,妇女的地位能顶“半边天”。

据说,她们不仅同鲜卑男人一样,擅长骑射,而且还会汉人女子的女红。

因此,有鲜卑女酋长,刘备也不稀奇。

“还是老规矩,只能放刘君一人进去。”卡格里语气平淡。

“那你是不是也要缴了我的佩刀?”刘备能理解,但不代表他能心平气和地接受。

“不敢。”

“哼!“刘备一甩衣袖,往帐中而去,“诸君便留在此地,刘某去去就回。”

——————

鲜卑人所居住的帐篷,倒是有些像后世的“蒙古包”。想来,游牧民族的生活习俗,都有其相似之处。

帐篷外,并没有护卫看守,刘备幻想中的“刀斧手伏在帐后,以摔杯为号”,不会出现了。

刘备撩起帐帘,进入了帐篷。

帐中的采光良好,虽谈不上明亮,却也不暗。

他甫一踏入,便闻得一股香味袭来,是特制的熏香。

帐中的装饰摆设,并不符合鲜卑人的习俗,倒更与他们汉人的习惯类似。

只见一金发碧眼的鲜卑女子,正端坐帐中,她的面前摆满了汉简。她正捧着其中的一卷,正专心致志地阅读着。

好在之前,刘备见过鲜卑人,不然一定会以为,她是西方的洋人。

然而,令刘备惊讶的,不是她的长相,而是她的年纪,本以为会是一个“老大妈”,却没想到是妙龄少女。

这厢,刘备在打量着她。

同样的,那边的鲜卑女子收起了木简,也在打量着她。

“不知足下,可是刘玄德?”女子率先开口,汉语熟练,声音清脆悦耳。

“正是在下,不知姑娘……啊不……贵人如何称呼。”刘备斟酌片刻,最终还是选择用“贵人”称呼她。

“你可以称呼我的鲜卑名字,莲亚娜。也可以称呼我的汉人名字,刘玉贞。”

以“刘”为姓氏,在当时的胡人中,并不少见。汉家天子为刘氏,故而相当一部分胡人贵族,也都以刘氏为荣。像南单于,于夫罗之子,刘豹便是一个例子。

莲亚娜轻轻地拍了拍手。随后,便有一侍婢从帐后走出,为他呈上鲜卑人特产的马奶酒。

“你为刘氏,那可与大汉当今的天子有关系?”

大汉已传世三百余年,以二十年为一代,传到现在,也有二十代左右了。不说刘姓子弟多如狗,也差不多遍地走了。

但咱祖上好歹阔过不是?可不能让人小觑了。

“咳……咳……”刘备清了清嗓子,说道,“在下乃是中山靖王之后。若论关系,我要叫他一声‘族兄’。”

这当然是他瞎掰的,都多少代了,祖上早就不可考了。

中山靖王刘胜,是汉景帝之子。汉光武帝是汉景帝的六世孙,汉献帝是汉光武帝的八世孙。这样算来,至少也是十三代开外了。

咱自家人知自家事,这个莲亚娜可不知道。

因此,当她听到,刘备居然和当今天子同辈时,颇为艳羡地望着他:“原来尊驾是当今大汉天子的族弟,请受小女一拜。”

一应礼仪,比刘备这个“正统”的大汉人,都懂得多。可以看出,她背后一定有,一个不错的汉人老师。

这也是大多数鲜卑贵族的矛盾现状。一方面,面对大汉的威胁,不得不以军事手段应对;另一方面,又会掳掠汉人文士,教授自己汉语,学习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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