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 章 从小就彪悍(第1 / 3页)
庄朦在学校外面租了一别墅。
普通大学外面能租到什么特别好的别墅。
若不是庄朦会开车,她都无法及时赶到学校上早八。
至于她为什么要赶早八。
就是为了沈蝶。
今天没有早八。
她又少了一个可以见到沈蝶的机会。
这让她很是焦躁。
“喂,老庄,没事我就挂了啊。”
庄朦烦躁地掐灭了雪茄,随后又将雪白的烟缓缓地吐了出来。
吞云吐雾之间,庄朦就像古堡中的吸血鬼。
“朦朦,你最近怎么对老爸这么不耐烦啊?是不是有喜欢的男孩子了,和爸爸说说,爸爸给你抢过来。”
庄会锵虽然心中一阵阵地发酸,但还是会尽全力满足自己这个宝贝女儿。
谁叫他就这么一个女儿。
庄会强年轻的时候,是个混混,趁着还有一副好皮相,勾搭了好几个富婆,借助那些富婆的人脉与钱财,以及过人的胆识与不要命的狠厉才打下的这片江山。
至于庄朦,还是庄会锵大学的时候与校花乱搞生下来的。
那个庄会锵二十不到,自己都还是一个孩子。
校花生下孩子之后便被父母安排着出国读书去了。
庄会锵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虽然人坏得透透的,也渣得不行。
但却把庄朦当命根子看。
为了照顾庄朦,他便攀上了一个快四十的富婆。
只不过很快就被学校发现了,便趁机开除了庄会锵。
庄朦两三岁的时候,真的很乖。
人见人爱。
虽然庄会锵很混蛋。
但那些街坊四邻对庄朦一点气都生不起来。
校花与校草的女儿又怎么会难看?
之后庄会锵便成了那个小城里的混混头子,也能触摸到一点点道上的东西。
他预感,他得抓住那个能飞黄腾达的机会。
为了自己也为了女儿。
他要服侍的富婆的小女儿,过着小公主一般的生活。
而他的女儿只能穿着最普普通通的衣服。
一点都配不上他的女儿。
他的女儿,就要配上这世界最好的东西。
不然他陪那些老女人干什么?
他难道不会觉得恶心么?
不过,每次看到可可爱爱又香香软软的女儿时,他一天的疲惫与恶心都能一键清除了。
于是,他偷渡出国了。
他要干的,可不是什么能摆明面上的勾当。
这一去就是五年。
再次回来的时候,他的钱已经足够能给女儿公主般的生活了。
然而,庄朦却大变样。
她也走了他的老路。
成了这片街坊,臭名昭著的女霸王。
他刚刚地开着豪车来接女儿时,看到的就是一个头发剪得极短,满脸污泥污血的女孩,一边跑一边捡起污水里面的石头朝前面扔去。
前面那个被追赶的男生吓得一边跑一边惊慌失措地躲石头,还一边鬼叫着。
而这个凶神恶煞的女孩后面则跟着一边跑得十分蹒跚的老奶奶。
“你个赔钱货,给我站住,你要是敢伤我孙子,我就扒了你的皮。”
女孩猛地回头,恶狠狠地瞧了那个老奶奶一眼。
丝毫不顾及自己脸上慢慢渗出来的鲜血。
而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石头朝老人扔过去。
“打老人了,那个赔钱货打老人了,大家来评评理,我的天哪……”
那个石头扔在老太婆一米远的水洼里,溅起极高的水花。
老太婆还喝了好几口。
而后碰瓷一般地倒在地上,又是一番哭天抢地。
女孩接着又专心去追那个将自己的头打破的男孩去了。
她还没有打人。
就被人打了?
这她能忍?
她要是不报复回去,她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那些人会怎么传自己。
想到这,女孩跑得愈发迅速起来。
那个男孩见到女孩像鬼一样地追着自己,一时间哭嚎得越来越大声了。
那些看热闹的人,对着女孩指指点点。
“一个女孩子凶狠成这个模样,以后有谁会要噢。”
“太厉害了,贴钱都不要。”
……
那些聚在一起说闲话的阿嫂们一瞬间发出刺耳的尖叫声。
因为庄朦竟然将一只咯吱叫的老鼠扔了进来。
这还是她今天早上在煮饭的锅里面发现的。
呵呵,爱嚼舌根是吧。
就知道这只老鼠能派上用场。
庄会锵简直要笑癫了。
心想扔得好。
他也讨厌嘴碎又爱编排的人。
女人不一定要指望要谁要。
他的女儿以后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他能兜底。
可劲造吧。
终于,那个男孩跑到了小巷子里。
这下子。
穷途末路了。
男孩绝望了。
他忽然万分后悔。
“姐……姐……姐……是那个狗蛋让我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