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唐小姐,你和我有仇吗(第1 / 2页)
秦文山冲他笑了笑,“淮淮,怎么了?快过来呀!”
“不对!你不是老头子!”秦淮后退了两步,惊恐地盯着眼前的男人,“老头子已经很久没叫我淮淮了,你到底是谁?”
秦文山步步紧逼,温和的笑容,看得秦淮头皮发麻。
“我是你爸爸呀,你忘了吗,小时候,你骑在我身上玩大马游戏,那时候你多开心啊!快过来,淮淮,后面危险!”
“你不是!”
秦淮咬着牙,一步一步往后退,他想起唐绾给的传视符,赶紧掏了出来,结果,捏到了手里才发现,他不会用啊!
顾不得那么多,秦淮转身就跑,可还没跑出两步,四周的玉米杆,像是突然有了生命,卷着叶子,缠上了他的双腿。
秦文山一改先前的温和,脸上狰狞了起来,“淮淮,你跑什么?我都说了叫你过来过来,你怎么就是不听话呢?”
秦淮挣扎着,秦文山的话,像魔音一般,在耳边萦绕。
“爸爸为什么不喜欢你?还不是因为你不听话……爸爸让你以后继承家业,你偏要去当个歌手……这一次乖一点,来爸爸这里……”
秦淮像是被被人催眠了,突然便安静了下来,“我听话,您就喜欢我了吗?”
“对,爸爸最喜欢听话的淮淮了……”
秦淮机械般微微浅笑,“我要做个听话的孩子……”
玉米叶渐渐松开了秦淮,他朝着秦文山,慢慢走了过去。
“对,好孩子,快过来。”秦文山张开双手,像一只迎接猎物的怪兽。
就在他要触碰到秦淮的一刹那,一道金光炸现,将他瞬间弹了开来。
秦文山发出一声惨叫,“你身上是什么东西?”
“身上?”秦淮茫然地捏着手上的符纸,“是这个吗?”
“对,淮淮,现在听爸爸的话,快把这个扔掉。”
秦淮迟疑了一秒,最终还是将手里的符纸,扔了。
“很好。”
秦文山的唇角,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他再次扑向秦淮……
……
那厢的,唐绾和霍司邢发现秦淮不见之后,开始沿着原路返回,可找了几圈,也没看见秦淮。
给秦淮的传视符,迟迟没有动静,唐绾急得不行,要不是顾着秦淮和呼救那人的安全,她早就将这玉米地一把火烧了!哪里还用在这钻来钻去!
就在两人一筹莫展的时候,玉米地的深处,陡然迸出一道金光,随即,一声惨叫响彻云空。
“是驱邪符!”
唐绾和霍司邢,赶紧朝着金光和惨叫声跑了过去。
只见,丛丛玉米地深处,竟然有一片空地,空地上长着一朵硕大而妖艳的向日葵,而在它的花杆子下,堆满了森森白骨。
他们赶到时,那朵向日葵,正张着花盘子,企图将秦淮一口吞下。
唐绾赶紧丢出一道符纸,打在向日葵的花盘上。
那花盘甩着头,发出一声悲鸣,将秦淮丢了下来。
它狰狞地看向唐绾几人,显然已经恼羞成怒,“臭丫头,你竟然敢打我,都去死!”
说完,花盘里的籽儿,瞬间幻化成无数只密密麻麻的小虫,朝着他们三人飞了过来。
霍司邢下意识抬起胳膊挥挡,唐绾心尖一凛,急吼道,“后退!别碰!”
可已经晚了,那些虫子,已经触碰到霍司邢的胳膊,只见,大片的皮肤,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烂。
霍司邢死死地咬着牙,“这是什么虫子?怎么那么厉害?”
“这株向日葵成日吃人,那些虫子在腐肉的滋养下,身上有无数的细菌和病毒!”
唐绾一边说着,一边迅速结界,将霍司邢和秦淮团团包围住,而她则飞身闪过,快速跑到向日葵旁,一把将花杆子攥在了手里。
“我有密集恐惧症,平生最讨厌虫子了!给我死!”
说完,一把将那朵向日葵,连根拔起。
惨烈的哀嚎声,响彻云霄。
那株向日葵,在与土地分离后,迅速变黄枯萎,最终变成一只干巴巴的标本。
这片土地,也像是突然失去了养分,地上的玉米杆子,如同这株向日葵一样,渐渐枯萎了起来。
唐绾快步走到霍司邢跟前,查看他的伤势,溃烂的皮肤,从小臂一直向上延伸,已经到大半个胳膊了。
她赶紧在霍司邢的上臂近心端,画了道拦截符。
“霍先生,你胳膊上的情况,不属于邪祟的范畴,我的符治不了,但是,我的血可以杀死这些细菌和病毒,只是……”
此时,霍司邢已经疼出了一身冷汗,“唐小姐有话尽管说,我承受的住。”
唐绾干咳一声,心虚地将眼瞥到了一旁,“你可能得忍受亿点点疼,像上次那样……”
霍司邢信誓旦旦,“我受得住!”
五分钟后……
刚刚还刚毅不屈的男人,正躺在那些干枯的玉米杆上,疼得浑身直打颤。
唐绾蹲在地上,有些“愧疚”地看着男人,“疼就喊出来吧,不丢人,毕竟我的血,威力太大。”
可男人始终紧咬着牙关,即便额上出了一层子冷汗,依旧一声不吭。
“还挺能抗。”
不知过了多久,眼看着地上的男人,没了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