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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来玩捉迷藏吧(4)(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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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让中年男人精神崩溃的莎莎十分高兴——这点从声调比之前高了八个度的歌谣里就能看出来。

“又可以玩捉迷藏啦!莎莎这次要选择谁呢?”

她徘徊在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口,犹豫不决。

按道理来说她应该选择精神更加脆弱的张黎,或是已经疲惫不堪摇摇欲坠的方小小。

可想到之前从房间里偷窥到的画面:年轻女人兴致勃勃地和自己的同伴们聊着天,说到有意思的地方,甚至还露出了高兴的笑容。

明明刚刚才被残忍地杀害,却看不出丁点异常。

死亡好像没给她造成任何影响。

莎莎不高兴地瞪着圆滚滚的眼睛,“莎莎倒要看看她能坚持多久。”

时遥依旧躲在衣柜里。

因为等待时太过无聊,她甚至给自己换了个姿势,身体横过来,头靠着柜子一端,两只脚蹬在另一端,舒舒服服给自己编起了麻花辫。

她太过聚精会神,以至于没能注意到莎莎停在自己房门口的脚步声,直到柜门被砰地打开,才惊讶地抬起了头。

莎莎看着她手里的头发,脸上终于露出了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狰狞。

“莎莎最讨厌玩游戏时不专心的大人了。”

她冷冷地打开电锯,“莎莎要惩罚你。”

“嗡嗡嗡!”

电锯鸣叫着扎进了面前这个女人的肚子,将她肚腹内所有器官搅成碎肉,然后从头到脚,不留一块完整的部位。

时遥就像是被放进绞肉机里的肉块,刀片一转,很快便成为了一滩肉糜。

比起之前被杀时又喊又叫,又踢又打,拼命挣扎的玩家们,杀时遥的过程要顺利许多。

莎莎看着逐渐烂掉的女人,突然发现了一件事。

好像第一次杀这个女人的时候,她也没有反抗?

这人该不会是有什么毛病吧?

莎莎转过身,边朝外走边想道:听说有一种人是感知不到肉体痛苦的,说不定这个女人就是这样。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被拉进游戏的可是玩家们的精神体,这世界上哪有感知不到精神痛苦的人?

虽然这次的伤害比上次的要严重许多,可时遥的复活速度却比上次快多了。

前后左右不到半分钟的时间,一滩烂泥就重新变回了活人。

整个过程十分像是最经典的魔术——大变活人。

而这时,莎莎才不过刚刚走到门口,正准备宣布自己捉到了人。

幽幽的叹息声突然出现在耳朵旁,立刻吓得她一个哆嗦,左脚拌右脚,摔了个狗啃泥。

莎莎趴在地上仰着脖子尖叫。

“鬼啊!”

时遥蹲下身,冲她温温柔柔一笑,“莎莎小朋友,没想到你的胆子竟然这么小。”

莎莎揉揉眼睛,确定自己并没有看错,“我明明已经杀掉你了!”

“很显然,我又复活了。”

莎莎再次尖叫,尖厉的童音刺得时遥忍不住捂住耳朵,“不可能!就算真的复活你也应该出现在初始点才对!”

“一定是系统出问题了,不行,我要报告给赫尔大——啊啊啊你这个混蛋女人!快放开我!”

她被时遥抓着后脖颈上的肉,一下从地上提了起来。

人类和猫咪可不一样,后脖颈上的神经反而更加敏感,这么被人提着,身体所有重量都聚集在那块肉上,莎莎只感觉自己的皮都快要被拽掉了。

手里的电锯再也握不住,就这么掉在地上——这次轮到她震惊时遥的力气了。

莎莎以为时遥要杀自己,“你杀了莎莎也没用的!只有找到莎莎才能通关游戏!”

时遥挑眉,“谁说要杀你?我只是想在你身上割一个小小的口子罢了。”

她伸手比了比所谓的小口子——大概一只手那么大吧。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

伸长胳膊捡起电锯,时遥不怀好意地看向手里的莎莎。

“有一对姐弟,他们的继母想要扔掉他们,于是每天早上都会命令他们去森林里捡树枝,不到晚上不能回来,为了不迷路,姐姐每天出门都会在怀里装一小把豆子,一路上边走边洒在隐蔽的角落,最后靠着这些豆子,成功回到了家。”

“就是这个道理啦,在你身上划个口子,就能凭借流出来的鲜血找到你躲藏的地方,是不是很简单?”

还没等莎莎反驳,时遥已经手起刀落,干脆利索地锯断了莎莎的左胳膊。

红色液体浸湿了莎莎的衣服——这次是她自己的鲜血。

丢下莎莎,拾起她的胳膊,时遥就跟看到什么新奇玩意儿似的好奇地摸了摸,然后才道:“你已经捉到人了,该轮到我去找你了。”

她露出一个和善的微笑,“还是说,你那只胳膊也不想要了?”

莎莎怨毒地瞪了时遥一眼,不顾自己仍在淌血的伤口,头也不回地跑出了房间。

一楼。

终于听到莎莎宣布捉到人的方小小和张黎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

莎莎没有进入他们所在的房间,两人便自然而然地认为被杀的肯定是二楼的时遥。

从一开始的四个人变成三个人,再到现在的两个人,张黎和方小小难得有些失落。

他们垂头丧气地聚集在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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